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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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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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党支部开展“学深悟透强党性 凝心聚力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5月26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院办党支部组织开展“学深悟透强党性 凝心聚力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并系统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支部书记刘磊同志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上海考察讲话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与城市治理现代化,强调要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为院办服务效能提升提供行动指南。全总成立100周年讲话: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弘扬劳模精神,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将“劳动最光荣”理念融入日常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中。文化强国与青年担当论述:结合《加快建设文化强国》《激励新时代青年》两篇重要文章,提出要深挖单位文化…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3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医药康养学院党总支组织党员和团干部代表前往龙马潭区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汲取奋进力量”清明祭扫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全体党员同志和团干部共50余人参与活动。
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4月3日下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医药康养学院党总支组织党员和团干部代表前往龙马潭区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汲取奋进力量"清明祭扫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全体党员同志和团干部共50余人参与活动。下午16:00时,全体党员同志和团干部整齐列队肃立于烈士纪念碑前。在庄严的国歌声中,祭扫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全体人员垂首默哀、鞠躬致敬,向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献出生命的英烈致以深切哀思。随后,团总支书记唐艳带领党员同志和团干部代表重温入党誓词,铿锵誓言在陵园上空回荡,彰显了赓续红色血脉的坚定信念。党总支书记王丽在讲话中强调:"先烈精神是永不熄灭的火炬,我们要在追思中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医药康养学院党总支组织党员和团干部代表前往龙马潭区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汲取奋进力量”清明祭扫主题党日活动。
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4月3日下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医药康养学院党总支组织党员和团干部代表前往龙马潭区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汲取奋进力量"清明祭扫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全体党员同志和团干部共50余人参与活动。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五年高职学院党总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主题党课活动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同志树牢纪律意识、强化作风建设,五年高职学院党总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主题开展专题党课学习活动,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互动交流等形式,推动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定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党课由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副校长任新红主讲,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历史背景、核心内容及重大意义切入,深入解读八项规定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通过对比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前后党风政风的显著变化,强调其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粒扣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五年高职学院党总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主题党课活动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同志树牢纪律意识、强化作风建设,五年高职学院党总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主题开展专题党课学习活动,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互动交流等形式,推动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定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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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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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新生: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要求,已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缴费等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完成报到入学手续的新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注册学籍。截止2025年3月21日,袁航、曾露、李平红、戈阳、何蔺梅、曾祥芬、段坤、尔的热布惹8名新生未完成相关手续,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0日),未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学院将根据公示结果在学信网对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标注。一经标注,不再变动。特此公示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