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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生现场答辩,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李虹军等14名学生为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邮箱:[email protected]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二)学费减免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籍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
结对共建同奋进 携手同行创新绩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化结对共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共建行动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重点、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协作共建”的要求,2024年12月26日下午,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汪华莉、副院长邹涪陵及马院专任教师一行到我校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结对共建工作。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邢同会、校团委书记余颜汝及部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邢同会副院长代表学校热烈欢迎汪华莉院长、邹涪陵副院长一行的到
2025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须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诚信承诺书.docx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