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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职业技能水平等级证书认定报名通知
为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2025年春期第三批次职业技能水平等级认定工作。一、职业技能水平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四川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二、可报考职业工种及等级工程测量员(五级、四级、三级)、城市轨道交通站服务员(五级、四级、三级)、网络安全管理员(四级、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育婴员(五级、四级、三级)、保育师(五级、四级、三级)、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办公软件应用、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autocad建筑设计、会计软件应用、产后康复服务、中医康复理疗、小儿推拿、健康运动指导、心理健康指导。三、考核方式理论(机考) 实操。四、报名时间20
以赛促学提能力,以赛促建强队伍——我校第四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笔试顺利举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辅导员间互相交流与学习,引导全体辅导员坚定职业理想,全面提升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4月28日下午,我校在第三教学楼218教室,举办了第四届辅导员综合素质能力大赛笔试。全校专职辅导员同台“应考”,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专业的职业素养和对学生工作的深刻理解,书写新时代高校辅导员的育人初心与使命担当。本次笔试紧扣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内容涵盖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党的创新理论、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学生管理政策、班级学生基本信息等方面,全面考察辅导员的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职业能力。试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案例分析、政策解读、公文等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