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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四川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补考批次职业技能认定成绩公示
以上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成绩有异议,请联系负责老师或拨打电话0830—2633152。 &
校企结硕果 聚力向未来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联袂11家企业,共筑产教融合新高地
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于4月24日隆重举行校企合作签约暨授牌仪式,并与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领军企业正式达成战略合作,截至目前为止,高铁与建筑学院已与33家知名企业达成深度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就业及课程建设提供充分保障!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副校长谭建鑫,竞赛处处长林兴杰,高铁与建筑学院副院长王宏琪,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韦先洪,院长助理黎海、管宇以及11家企业负责人等出席签约活动。校企双方将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签约授牌合影徐世银副书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校企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吸烟、酗酒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1、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烟、酒类商品。学生不得从校外带烟、酒进入学校吸饮。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坚决制止。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若发现学生酗酒、吸烟,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应对此提出批评,及时制止,任何人有权向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举报。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根据本人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对酗酒肇事者加重处分,并与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资格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