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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袁航等人不予注册学籍的公示
2025级新生: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要求,已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缴费等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完成报到入学手续的新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注册学籍。截止2025年3月21日,袁航、曾露、李平红、戈阳、何蔺梅、曾祥芬、段坤、尔的热布惹8名新生未完成相关手续,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0日),未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学院将根据公示结果在学信网对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标注。一经标注,不再变动。特此公示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进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依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生均指我校住宿生。第三条宿舍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未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非法入住的,如果尚未报到注册的,限期缴费注册和补办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由保卫处清除出校;如果已经缴纳学费并注册的,限期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予以停宿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调换、强占、转让寝室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