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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为调动我校各学院、各班级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风、校风建设,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一部分 相关职责一、学生处统筹规划每学期全校责任教室的划分,由各学院具体分配到各班级。二、各学院要依照本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室卫生责任落实办法,各班要安排好教室卫生值日,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整洁,门窗、电灯关闭,桌椅摆放整齐。三、每学期开学初,后勤处统一配发劳动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补工具。教室公共财物损坏,应由后勤处、各责任教室所在学院做好具体调查、认定、赔偿等工作。四、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
